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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楼区司法局提出六个工作新理念争当“排头兵”
稿件来源:鼓楼区96180发布时间:2009-02-27 16:34:31访问次数:
  一是以落实法制宣传效果为目的,创新教育形式,在法律宣传普遍教育的基础上,提出了“分层次”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,面对不同人群的文化水平、接受能力、知识需求的层次,创新不同的形式和内容,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活动。二是以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为前提,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,在“应援尽援、应援优援”的基础上,提出了“应援速援,应援便援”的法律援助新理念,让需要援助的群众能够及时、有效、便捷、优质地得到援助。三是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前提,提升法律服务水平。在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同时,提出了法律服务人才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发展新理念,继续打造医药纠纷、知识产权和涉外活动的专业律师事务所。四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,发挥“大调解”机制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主力军作用。提出了人民调解与矛盾纠纷易发部门和机构无缝对接的新理念,引入了行业调解、专业调解新思路。五是以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为目的,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桥头堡。提出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在“社区建点、司法所建站”的新理念,形成上下联动、左右协调、网络完善、队伍健全的工作机制。六是以“改造人、造好人”为目的,在矫正工作中提出了“个性矫正、分级管理、专业辅助、科技搭台”的新理念,规范和完善“以司法执行主体为主导、以社会力量参与为基础、引入专业化社会工作机制、规范法制化矫正运行程序”的社区矫正模式,尽快引导矫正对象回归社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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